欢迎加入漫妖同盟社官方社群!本群是社团成员交流、活动发布和资源共享的核心平台。为维护良好的社团环境,保障每位成员的权益,请大家共同遵守以下规则。

1.尊重他人的爱好,请不要站队以及ky,如挑起言论争斗及大部分人不适等。
2.禁止恶意无底线晒卡,海报骑脸,否则禁言。
3.不议政治,国事少谈,尽量不谈。不要提起负面言论,不要出现有辱华现象,扭曲历史,不尊重政治等现象。
4.禁止传播淫秽物品、重口味图、邪教、封建迷信、非法宗教活动等,包括但不限于擦边球、血腥暴力、惊悚、引起多数成员严重反感的任何文件。
5.禁止以社团名义私自请假,组织活动,如有发现严惩 。
6.交流中请文明用语,友善沟通。禁止人身攻击、地域歧视、恶意嘲讽、散布仇恨等任何不尊重他人的言行。
7.不要进行人身攻击,性骚扰等,如被骚扰感到不适可以向管理员反应。
8.严禁发大体老师图片,应保持敬畏之心。有发现立即撤回或@管理员帮忙撤回。
9.禁止宣传黑科技、外挂与分享其它奇怪的分享链接,游戏链接可以发。 需要发提前告知管理员,链接恶作剧请适度。
10.无理由退出群聊均视为退出社团,永久拉黑。如有需要请联系社长本人决断。
11.群成员之间产生矛盾私下沟通,不要在群里吵架,违者禁言。
12.老成员尽量少聊或者不聊自己上班的事情,不要给新生带来不必要的压力。
13.请不要触碰别人的雷点,第一次情有可原,再往后就要进行惩罚了。
14.发重要事情时请不要跟风捣乱,违者依情况禁言。
15.玩梗发病适度,不要玩易令人不适的烂梗。
16.未经本人同意,禁止泄露其他成员的隐私信息(如手机号、个人照片等),也请勿随意将群内聊天记录截图外传。严禁公开晒出他人的私人聊天记录(打码也需征得同意)、证件信息、家庭住址、非公开行程。
17.禁止与社团无关的商业广告、拼单、投票、众筹等。如果真的有需要请事先征得管理员同意。
18.不准恶意刷屏,如连续发送大量表情包、无意义字符、重复短语等,影响他人阅读。注:连着3-5张图以上就算刷屏。
19.禁止散布未经证实的谣言、虚假新闻和可能引起恐慌的信息。
20.群内允许正常争论,但请勿上升至进行人身攻击,禁止任何形式的辱骂和语言暴力。如实在需要请私下解决。
21.如需邀请新成员入群,请先联系管理员,说明被邀请人身份。
22.未经管理层书面批准,严禁任何成员以本社团或本群名义,私自组建任何子群、分会群或核心成员群。
23.严禁基于地域、民族、种族、性别、性取向、宗教信仰、身体状况、经济状况进行歧视或煽动对立。
24.严禁散布未经官方证实的重大社会事件、自然灾害、疫情信息、本社团内部谣言及任何形式的虚假求助、诈骗信息。
25.严禁无正当理由反复@特定成员或管理员,或滥用@全体成员功能(仅管理员有权)。
26.严禁将其他群组、社交平台的争端与矛盾带入本群讨论或寻求评理。
27.禁止利用群内人际关系,进行大规模拉票、点赞、砍价等消耗他人社交资源的私人请求。
28.提问前请先查阅群公告、精华消息或使用群内搜索功能。禁止就已被反复解答的公共问题重复提问,浪费群资源。
29.严禁发表任何试图分裂社团、分化成员、否定社团核心价值观的言论。
30.允许适度倾诉,但禁止长期、高频地在群内进行纯粹负能量、无建设性的情绪宣泄,影响整体氛围。
31.严禁发表任何试图分裂社团、分化成员、否定社团核心价值观的言论。
32.严禁私自转发、倒卖或变相交易本社团的内部资料、视频、活动名额等非公开资源。
33.严禁一切以营利为目的的商业宣传,包括但不限于:微商产品、付费课程、知识星球、公众号引流、直播推广、APP下载。
34.严禁任何形式的代理、加盟、下级会员招募信息。
35.个人二手闲置转让请注明各要素,包括但不限于种类等,如有需要请进入漫妖吃谷交流群,且不保证交易安全,风险自负。
36.未经许可,严禁发布其他社团、组织、活动的招募海报或群二维码。
37.对官方活动有意见可通过正规渠道反馈,严禁在活动进行中或结束后,在群内公开发表情绪化的诋毁、贬低言论。
38.因某些特定活动(如社团活动、小漫展等)建立的临时群,活动结束后应主动解散或移交社长处理。
39.重要通知、活动照片等,应发布在指定平台(如群精华、群待办、群相册、在线文档等),禁止因个人存储需求而在群内长时间、多频次请求“再发一次”。
40.以上诸规则最终解释权归漫妖同盟社管理层所有。

违规处理流程(视情节严重程度):
初次违规:管理员将在群聊里进行当面警告,并且视情况进行3-10分钟的禁言。
再次违规:在群内进行公开提醒并且广而告之,并可能视情况采取禁言1天及以上的处罚。
屡教不改或严重违规:立即移出群聊,并记录在案。
争议解决:如对管理员的处理有异议,请私聊社团负责人申诉,我们将公正核查。


1.本公约适用于本社团下属的线上社群。
2.社长有权根据实际情况,对未尽事项进行临时裁定。
3.本公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,入群即视为同意遵守。
4.规则的最终解释权归漫妖同盟社管理层所有。

  1. 希望各位管理员可尽公不顾私

社团建设需要你,希望你能为社团的发展出一份力。
另:出cos记得注意安全。

作者:yulong  创建时间:2026-01-29 01:17
最后编辑:yulong  更新时间:2026-01-29 01:18